| [索引号] | 11610800MB2964997P/2026-0000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国家医保局关于更新发布有关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的公告 | ||
为帮助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医保基金监管规则,通过智能化方式主动合规、持续合规,实现监管关口前移,2025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分批次向社会公布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以下简称“两库”)。截止目前,已发布八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
近日,我们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版)》及最新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对前期公布的“药品区分性别使用”“药品儿童专用”“药品限儿童使用”“药品限工伤保险”“药品限生育保险”“药品限就医方式”“药品限医疗机构级别”“药品限支付疗程”8项药品类规则及对应知识点进行更新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
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及时根据最新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对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两库”进行动态更新。
定点医药机构可以将智能监管“两库”置于本机构智能提醒等信息化系统中,也可以对接医保部门智能监管系统事前提醒功能模块,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开展自动提醒和自查自纠,将不合规的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从源头上减少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在使用“两库”规则和知识点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欢迎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人邮箱:jjjgs522@nhsa.gov.cn。
附件:
(完整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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